
作者简介

吕永峰,山西临汾人,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传播学博士,武汉体育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系主任、硕士生导师,入选“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人才项目,教育部硕博学位论文评审专家,全国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委,湖北省科技专家库入库专家,湖北省网络影视剧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湖北省演讲协会阅读推广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美育研究会语言艺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武汉市洪山区“最美阅读人”。主要从事融媒传播、公共传播、体育传播、健康传播等研究。近年来,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湖北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等10余项课题。在《编辑之友》《中州学刊》《现代教育技术》《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编辑学刊》《青年记者》《领导科学》《武汉体育学院学报》等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文摘报》以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或摘编,出版学术著作2部。
内容简介

进入21世纪,中国社会结构的快速转型催生了高度复杂的社会治理挑战,亟需构建政府、公众、市场及传媒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机制。在此背景下,聚焦新型电视商议节目这一公共对话载体,《作为公共传播的电视商议》研究通过多维度研究方法,系统梳理公共传播与电视商议在共识构建、认同塑造及治理共同体培育等层面的内在联系。该研究将对话理论与社会实践理论相融合,不仅揭示电视媒介在搭建公共对话平台、促进社会合作治理中的实践逻辑,更从传播学视角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创新性路径探索。
推荐语

胡正荣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 中国传播学会会长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编委 《新闻与传播研究》杂志主编
吕永峰博士的《作为公共传播的电视商议:实践逻辑与路径》聚焦“电视商议”这一兼具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的重要议题,将公共传播理论与中国治理语境深度结合,构建出逻辑自洽、科学合理的研究框架。作为青年学者的探索之作,视野开阔、思路清晰,展示出作者严谨治学的态度和创新意识,对电视媒介参与基层社会创新治理具有较大的实践指导意义。

单波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媒体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吕永峰博士的这本书在公共传播理论视野中展示了电视商议作为公共平台的角色转变,作者仔细分析其中的实践逻辑,建立了公共传播的新实践模型,即主体间理性对话、平等协商、积极行动,在信任中达成解决问题的共识,这种实践模型对于数字时代的民主建设和公民精神培养具有特殊的意义。

刘兴亮 知名数字经济学者 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 DCCI互联网研究院院长CCTV特约评论员 中关村数字媒体产业联盟执行主席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数字中国研究院特聘研究员
在信息爆炸与舆论多元的时代,媒体如何重塑公共性,成为重要的学术与现实议题。吕永峰博士的《作为公共传播的电视商议:实践逻辑与路径》视野开阔,逻辑严谨,既有理论高度,也具备实践价值,是一本兼具知识深度与公共服务价值的创新力作。

向培凤 湖北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 湖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
新闻传媒不仅是事实的记录者,更是公共议题的发掘者与对话场域的建构者。吕永峰博士的《作为公共传播的电视商议:实践逻辑与路径》,立足公共传播视角,深入剖析电视商议在推进多元主体公共对话与理性协商中的关键作用,理论严谨,案例丰富,对于新闻工作者在新时代助力公共治理、履行媒体责任方面具有重要启发价值,值得一读。

方政军 新华社高级记者 湖北省老新闻工作者协会会长
媒体的责任不仅要记录、传播事实,更在于搭建与受众的沟通桥梁、增进公共理性。吕永峰博士的《作为公共传播的电视商议:实践逻辑与路径》,以翔实的研究和深刻的思辨,揭示了电视媒体在推动多元主体共识构建与社会治理协同中的独特价值。该书是传播学界的重要研究成果,也是新闻人履行社会责任、坚守职业使命的有力参照。

何志武 中国新闻史学会新闻传播教育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吕永峰博士的著作《作为公共传播的电视商议:实践逻辑与路径》是一部深入探讨电视媒介在公共传播领域中独特作用的力作。作者以敏锐的洞察力和扎实的理论功底,剖析了电视商议的实践逻辑与实践路径,为理解电视媒介在现代社会中的功能提供了全新的视角。书中既有对电视商议理论的系统梳理,也有对实践案例的深入分析,兼具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无论是传播学研究者、媒体从业者,还是关心公共传播与社会治理的读者,都能从中获得启发与思考。

陈栋 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高级记者
公共传播与公共领域是新时代舆论生态建设不能回避的两个议题。基于公共传播的电视商议便是穿行于公共领域的一种传播形态,弥足珍贵。吕永峰博士的《作为公共传播的电视商议:实践逻辑与路径》努力跳出监督政府、问责官员的“电视问政”思维模式,尝试构建着眼于平等协商、着力于解决问题的新型舆论生态,是一部兼具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精品力作。

葛明驷 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作为公共传播的电视商议:实践逻辑与路径》将对话理论、社会实践理论与中国社会治理语境深度融合,系统构建了作为公共传播实践载体的电视商议的理论框架与实施路径,为公共传播领域提供了原创性的研究视角,做出了方法论贡献。

序言

曹林 知名评论员、华中科技大学教授
做新闻写评论 20 多年,到大学做讲座,提问环节时常会被学生问到这个问题:老师 20年前评论中提出的问题、 20年前评论的很多事,20年前被舆论监督曝光的现象,很多今天都没有改变,仍然不断成为新闻,不断成为评论批评的对象,问题没有解决,新闻只是重复旧闻,作为媒体人和评论员,会不会产生强烈的新闻疲劳和无力感?我一般会这样回答:媒体和记者凭什么觉得,只要报道了,问题就会得到解决? 媒体报道是一锤定音必须执行的法院判决吗? 还是说,媒体是让人必须服从的权威立法机构,或者某个强大的行政决策部门? 我理解这个问题的提出者,是对“新闻能改变什么” 感到很悲观,常产生一种“报道了也没有用” 的无力感。但这样的提问,其实包含着一种新闻人常有的自信,认为新闻应该有一种强大的力量,公开报道形成的舆论压力,能推动问题迅速得到解决。
做新闻需要克服这种“以自我为中心” 的自信,别把自己的报道想象得太重要。在解决问题的社会复杂治理系统中,媒体只是一个中介化、协商性、对话性的存在,并不起关键和决定性的作用。报道有时简单,但解决问题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涉及多种利益的平衡, 多部门的协商,多主体的博弈,多回合的反复。媒体人常津津乐道的“一篇社论推动某个时代” “一条新闻解决某个问题” 等 ,如果我们撇除那种自我神化和自恋来看,也只是极特殊情况下才发生的、反常的事。多数时候,正常情况下,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感知的新闻,都没有那种神奇感和神话感,没有多少事能“一报道就解决”、而是充满重复和反复,不断在“这个问题没那么简单” “那个问题又来了” 中艰难纠缠。

看到永峰兄这部研究电视商议的书稿,欣喜地看到他的努力:破除那种新闻专业人常有的自信,把媒体在解决问题上所扮演的公共角色,从“聚光灯下的中心主角” 拉回到“谦抑的商议组织者”。在公共传播的理论视野中,媒体并不是中心,对话才是中心。电视商议中的对话,便是具有平等身份的公民在开放的场所,遵循公开、公正、相互尊重和容纳等原则展开的涉及共同关心议题或相关利益的交往。破除那种“一报道就解决”的媒介权力自负,弱化“施压” 而强化“商议”,公共传播的沟通视域中看待问题,问题也许才能更好地得到解决。
实际上,当年电视问政最火爆、公众迷恋于“问政对抗性” 的时候,永峰兄已经看到问题。这就是学术的意义,它在与现实的“间离” 中保持一种前瞻性的冷峻观察,时时给现实作有价值的指引。想起陈平原教授的一段话:当一个学者说出一句话、表达一个观点或者写出一本书来,大家都叫好,证明你跟大众的水平是差不多的,这样才可能有一呼百应的效果。一个好的学者,说出来的话、做出来的事情,十年以后才能感觉到它的价值,二十年以后大家会觉得它有预见性,这才是学者应该做的事情。
实际上,这本书定位于电视商议的实践逻辑与路径研究,而没有用更贴近大众表达习惯的“电视问政”一词,就体现了一种可贵的“学术间离”,与日常保持距离,在高维层次上审视日常问题。爱因斯坦说:“你无法在制造问题的同一思维层次上解决这个问题。” 什么意思呢? 这体现了高阶思维的重要,要想解决一个问题,需要思维的升级,则很容易陷于问题逻辑中无法抽离。电视商议不是弱对抗版、脱敏化的“电视问政”,而是一种高维的存在:是在地方治理体系和公共传播层面看待电视商议,而不是仅仅将其当成一个收视率高的电视节目;是把电视这种公开展演的媒介当成协调矛盾的一种方法,以解决问题为中心,而不是以新闻呈现为中心。
从作为爆款节目的“电视问政”,到作为公共传播的“电视商议”,这不仅是一种概念上的学术升维,更体现了问题意识和观念水位的提升:商议是平等的对话,而问政则带着一种咄咄逼人的优越。百家争鸣需要一张桌子,商议是面向公共,而问政则包含着媒介的偏私与自恋。一个高质量的研究,会让读者在掩卷之余脑海里冒出这两句话:第一句话是“原来这事儿没那么简单”;第二句话是,“那么问题又来了”。确实,电视商议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那么问题又来了! 在结尾,作者提出不少问题,比如,电视商议的魅力保持需要公共性,如果电视商议失去公共性,被资本收买或与资本合谋,从而设置大量商业化议题,如“如何正确使用视力矫正仪” “中学生培优机构如何选择” 等,那么电视商议便会逐渐失去公信力和吸引力,最终被公众抛弃。作者还提醒,在我国特定的政治与社会语境下,电视商议不能被窄化为社会治理制度构型中用以凝聚多元社会主体的工具或塑造形象的工具,而应坚持公共传播的价值底色和实践品格,为公共领域的言说与政治参与提供诸多可能。

(文字:邹 昕 责编:吕润泽 复审:王真真 终审:王相飞)